古交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古交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20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0年06月23日
  

古政办发〔20105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委、局、办,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各驻地单位:

 为了切实加强对文物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西省文物保护实施办法》和山西省文化厅、山西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晋字〔1986〕第1号《关于做好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现将古交市古政发〔201019号《关于公布第二批市(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公布的我市第二批20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划定并予以公布,望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单位,按照严格执行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有关规定,确保文物保护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落到实处。

 

附:关于划定第二批20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及说明。

 

关于划定第二批20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西省文物保护实施办法》和山西省文化厅、山西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晋字〔1986〕第1号《关于做好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第二批20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按类别划分如下:

一、古遗址

(1)王家沟遗址

保护范围:以保护标志为中心向西310,向北500,向南30,向东500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四周边线向外扩延100

(2)梁上峁遗址、南坪遗址、大腰山遗址、五里铺遗址、泉家洼遗址。

保护范围:以保护标志为中心方圆100为保护地带。

建设控制地带:以确定的保护范围外扩200

(3)岔口关头村烽火台遗址、许家山村崖窑遗址。

保护范围:以本体为中心方圆30

建设控制地带:以确定的保护范围外扩50

二、古墓葬

嘉乐泉程氏墓塔、角子崖陈氏墓地。

保护范围:以墓葬中心为基点,向四周各扩20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扩延10

三、古建筑

(1)圪咀崖娘娘庙

保护范围:以本体为中心,北以戏台后沿,南以正殿后沿,东西以钟鼓楼与配殿的连接围墙为准外延30

建设控制地带:以确定的保护范围顺延50

(2)河下村老爷庙、歇马村武氏宅院、三家村关帝庙、安家沟村观音堂。

保护范围:以本体为中心方圆10

建设控制地带:以确定的保护范围顺延20

四、石窟寺及石刻

二龙山真容院摩崖画像

保护范围:以所在区域方圆50

建设控制地带:以确定的保护范围外扩100

五、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西北炼钢厂铁矿口旧址、岔口村马氏宅院、嘉乐泉村薛氏宅院、西北炼钢厂采矿部旧址。

保护范围:以本体为中心,方圆10

建设控制地带:以确定的保护范围往外扩,方圆20

六、说明

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禁止进行可能影响文物安全、污染环境的工程施工建设,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和易腐蚀的物品,严禁爆破、钻探、挖掘、采矿、取土、垦荒、放牧以及筑路等可能影响文物安全的活动。保护标志不得擅自移动和拆除。在建设控制地带内,各种建设项目将被严格控制,不得修建威胁文物安全、破坏文物环境风貌的建筑物。

关于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解释,由市文物管理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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