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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单位职能

    单位职能


    来源:古交人民政府网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4/29/2009 4:00:00 PM  点击 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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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人事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地方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全市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二)负责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人事工作发展规划及宏观管理;负责编制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工资总额计划及人事统计。
        (三)负责依法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队伍,拟定贯彻国家公务员制度配套办法;对古交市行政干部学校进行业务指导。
        (四)参与拟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就业政策;负责市属单位从外地调入人员的审批;负责全市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聘用工作;承办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审批工作,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分配派遣工作,承办全市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工作。
        (五)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申报工作。
        (六)负责组织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因病退休医疗鉴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工作。
        (七)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负责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选拔、管理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专家负责审批发放政府特殊津贴;负责全市智力引进工作。
        (八)负责全市行政奖励、表彰的综合管理;审核以市政府和部门名义奖励、表彰事项;负责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九)负责全市整体性人才资源的开发工作和乡土人才开发工作。培育全市人才市场,组织、指导、人才测评,管理古交市人才市场。
        (十)负责制定军转干部转业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全市国家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三)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数据库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数据库的建库工作。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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