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交市公安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指导、管理全市公安工作和人民警察队伍,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研究和推进全市公安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公安队伍革命化、知识化、专业化和正规化建设。
(二)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四)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五)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六)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七)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八)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
(九)负责有关大型活动和集会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管理户政、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一)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指导和监督国家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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