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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保管遗产公证


来源:古交人民政府网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09-5-8 0:00:13  点击:次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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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提存、保管遗产公证
办事程序: 受理 审查 签发 制作 出证
申报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法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
2、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以内
服务收费: 按标的额的0.3%收取,最低收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晋价费字(1999)75号]
业务名称: 公证业务
窗口名称: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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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提存 保管 遗产 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