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古交政府网!
更多>>
热门阅讯

山西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制度


来源:古交人民政府网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09-5-5 10:00:54  点击:次  评论:
字体: 放大字体 增加行距 缩小字体 减小行距
    第一条 突发公共事件容易是社会舆论焦点和热点。为加强“敏感点”发现、“热点”预警、“爆发点”的掌控,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晋政发〔2006〕17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府系统信息报送工作及快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意见》(晋政发〔2007〕27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突发公共事件社会舆情必须实情实报,及时准确。在收集群众正确思想、主流意识的同时,不回避矛盾,在第一时间以最快速度收集报送人们对突发公共事件及具有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反映。
  第三条 突发公共事件社会舆情的汇集、分析管理,由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工作领导组负责(领导组组成部门、职责参见《山西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报道处置制度》,下同)。境内外媒体报道(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的舆情收集由信息监控组负责。事发地舆情收集由基层舆情信息员负责。舆情分析由新闻发言人负责,并及时将分析结论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社会舆情的汇集、分析管理按公共事件分级标准分级负责。分级标准参见《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
  第四条 突发公共事件舆情收集的内容包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人们对此事件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建议、要求和情绪表现;人们的所思所想、所急所盼;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
  第五条 突发公共事件舆情收集、分析的程序和上报形式。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由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工作领导组负责启动境内外舆情跟踪和通报机制,由信息监控组收集、整理境内外舆情,由基层舆情信息员收集事发地舆情,汇编舆情简报,报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工作领导组。新闻发言人对舆情简报进行分析、研判,提出书面分析报告,报应急指挥机构并通报有关部门。
  第六条 各级应急管理机构要加强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建设,通过设置新闻热线,开辟政府网站专栏,建立手机短信平台等多种形式,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要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舆情信息员队伍,要把触角伸向农村、企业、学校、社区等基层单位,伸向新兴群体、新兴组织、新兴媒体等社会群体。推广应用新技术,建设以计算机智能处理技术为手段的舆情预警辅助决策支持系统,加强对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型传媒的信息搜集和分析。

责任编辑:admin

标签:山西省 人民政府 突发 公共事 社会舆 汇集 分析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