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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地质灾害 上报时限两小时


来源:太原新闻网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0-3-16 0:35:55  点击:次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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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市政府昨日发布《太原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对突发地质灾害发生后的速报时限进行了明确。灾害发生后,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向市政府报告的时间,不得超过事发后两小时。

  “我市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类型有滑坡、崩塌、构造地裂缝、采矿地裂缝、地面塌陷、地面沉降、

泥石流等。截至去年,全市所发生的地质灾害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亿元,损坏房屋9000多间。”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仍有直接威胁人员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点及隐患点358处,这些隐患点在10个县(市、区)均有分布。未来几年,我市将分三期对地质灾害 (隐患)进行治理。

  为了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免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市制定了应急预案。其中,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要加强灾害的巡查检查,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将及时划定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同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避险路线。

  同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灾情和险情,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和失踪人数、地质灾害类型、灾害成因和发展趋势、已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责任编辑:admin

标签:突发 地质 灾害 上报 时限 两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