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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1)制定全市普法和依法治市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街道),各行业和基层单位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全市执法监督检查,负责承办古交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
(2)指导和管理全市的律师、法律援助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全市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3)指导和管理全市的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
(4)指导和管理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和仲裁工作。
(5)组织全市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资格司法考试的报名初审工作。
(6)指导和管理全市的人民调解、司法助理员、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和“148”法律服务工作。
(7)指导和管理全市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及管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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