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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交市审计局

    古交市审计局是直属于古交市政府的行政执法部门,其基本职能是:审计监督管理、调查、综合分析、协调指导帮助。对我市的经济建设发挥着重要的监督作用。
    审计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订和完善有关法规、政策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监督:1、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2、本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3、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4、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的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5、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的国家和省、市重点建设项目。 6、本市重点项目的预算、概算执行情况和决算。7、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8、市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9、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状况。10、市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领导干部、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的任期经济责任。11、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市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三)向市人民政府提交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四)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对党政领导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配合有关组织和部门对国有重点大中型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进行审计监督。
    (六)对本市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对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七)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交流活动。
    (八)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