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煤矿五人安全监管小组安全专家的公告
经市政府同意,就公开招聘我市煤矿五人安全监管小组安全专家,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择优录用、合同管理。
二、招聘名额:25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热爱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流程和标准,并能熟练应用于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
2、男性,户籍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上,59周岁以下(
3、煤炭院校中专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防治水、矿井建设及安全等相关专业。
4、具有采矿类工程师职称,并有5年以上煤矿工作经验(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四、聘用人员工作职责、要求、待遇及奖惩措施
1、工作职责
(一)依照《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煤矿安全实施全面监督检查。
(二)深入煤矿井下作业场所进行检查,每组每月检查煤矿不少于20矿次,出勤天数不少于22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停产放假等特殊原因除外),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每月向古交市煤炭局汇报,重大情况立即报告,必要时可越级报告。
(三)监督煤矿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情况,监督煤矿对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令、决定和规定的执行落实情况,监督煤矿依法进行安全生产和建设。
(四)监督煤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煤矿严格执行采掘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领导带班、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监督和指导煤矿按有关规程、规范、规定做好安全基础工作和安全技术工作。
(五)监督煤矿企业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
(六)监督煤矿搞好“一通三防”和水患、顶板、机电、提升、运输等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督促煤矿制定落实防治瓦斯的具体措施,搞好瓦斯治理工作;督促煤矿严格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要求,认真落实防治水规定,搞好防治水工作;监督各种安全设施、安全监控系统、瓦斯抽放系统、人员定位系统、产量监控系统和仪器仪表完好运行。
(七)监督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及新工人岗前培训和全员安全培训。
(八)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矿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立即责令停止作业,及时撤出相关人员,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同时向市煤炭局报告。
(九)及时制止“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监督煤矿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监督煤矿对矿井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公示。
(十)必须按规定深入到煤矿井下对采、掘、机、运、通等各个生产环节进行安全检查,严禁煤矿“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越层越界生产、多头多面生产、以掘代采和出现“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应当立即汇报。
(十一)监督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情况,监督工程质量的实施情况。
(十二)其它应该检查的情况。
2、工作要求
(一)加强业务学习
1、认真学习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2、小组成员要突出本包保专业知识的学习,同时成员之间要相互学习,搞好配合。
3、小组成员每天学习不能少于2小时,并做好学习笔记。
(二)搞好安全检查
1、认真编制月煤矿安全检查循环表,原则上每月每矿不少于4次。
2、每次到煤矿检查,5人必须全部下井,下井后分专业对煤矿进行全面检查。
3、每次检查结束,5人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填写工作日志,下达意见书(一式三份),将所查隐患向煤矿反馈,并提出解决办法。
4、每次检查煤矿后,必须填绘煤矿采掘布置示意图(示意图底图小组负责制作),以便掌握煤矿的采掘布置情况和采掘工作面推进情况。
(三)抓好隐患整改
对本组所查隐患,一般隐患,立即整改,暂时整改不了的按“五落实”要求限期整改,重大隐患立即停工停产、撤人并跟踪督办,整改结束进行复查,对隐患不能按期整改的煤矿按规定进行处罚。
(四)完成工作任务
1、一日一汇报:将每日煤矿检查情况向市“五人安全监管小组”领导组办公室上报;
2、五日一报产量:每五日将所辖煤矿产量情况向市煤炭局信息中心上报;
3、一月一测风:每月对所辖煤矿进行一次全面测风;
4、一月一评价:对所辖煤矿总体情况(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制度落实、安全状况等)进行评价;
5、一月一例会:每月月底要组织所辖煤矿矿长及安全副矿长召开安全例会,通报所辖煤矿本月安全评价情况,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煤矿安全方面的指示精神,安排部署下月煤矿安全工作;
6、一月一交换:负责督促煤矿及时填绘图纸,要求采掘工程平面图一月一交换。
(五)规范档案管理
每个小组每月月底要将有关资料分类存档。
(六)严格工作纪律
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监督检查,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严禁以权谋私,严禁吃、拿、卡、要。
3、待遇及聘用方式。待遇为每月7000元。试用期3个月(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一年期劳动用工合同。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后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未办理保险手续的参加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保险。
4、奖惩措施。
(一)定期对“五人小组”进行工作考核。
(二)对全年未发生事故的,给予重奖1万元。
(三)对煤矿有重大违法生产行为或存在的重大隐患不制止、不处理、不上报的,一经发现,予以解聘,并严肃处理。
(四)在各级煤炭工业管理部门的执法检查中,3个月内发现煤矿在同一地点、同一环节连续两次存在同一隐患的,对“五人小组”成员作出警告、罚款3000元处理,超过3次的,予以解聘。
(五)因身体状况、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或不适应本岗位工作的,予以解聘。
(六)对因工作不力导致煤矿发生事故的“五人小组”成员予以开除,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市人社局一楼大厅(现场报名)。
2、所带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及工作经验证明。因现场拍摄准考证照片,本人必须亲自报名。
3、考务费每人50元。
4、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分值为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其中,考试科目为:煤炭安全监管综合知识,内容为煤矿基础知识、安全法律法规、专业安监知识。阅卷结束后及时公示笔试成绩,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聘用名额从高到低1:2确定面试人员(比例不足1:2时由领导组研究确定扩大面试范围),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法,面试时间为十分钟,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四)资格复审
由市安监局负责按照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验证身份证、学历、采矿类工程师职称、5年以上煤矿工作经验),出具资格复审情况报告。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其缺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报领导组同意后,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及聘用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执行,由市安监局负责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体检合格人员名单报市政府同意后进行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人员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续签合同。需办理企业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保险的由市安监局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其中,单位应缴纳部分由市安监局负责落实。
六、 公告日期及监督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时间为: 1月5日--1月13日
监督电话:古交市监察局 0351—5141571
古交市人社局 0351—5218000
咨询电话:古交市安监局 0351-5142549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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