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构职能
时间:2026-07-24 浏览次数: 来源: 古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号:[ 大 中 小 ]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太原市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发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工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组织实施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对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进行指导。
3、制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规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贯彻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4、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工业经济运行中多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开展重要运行要素的保障协调。组织推进工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工作。
5、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指导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安排使用工作;负责全市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区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
6、负责培育发展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会同相关部门承担全市装备制造、新材料、原材料、化学工业、消费品和电子信息等行业管理和产业促进工作。
7、综合分析工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拟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和企业节能环保工作。参与拟订全社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市的散装水泥管理工作,继续推动散装水泥生产使用。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
8、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负责建立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统筹推进服务企业工作。
9、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生产组织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0、做好全市工业企业信息化工作。协调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
11、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经济技术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12、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拍卖业、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汽车回收、商业特许经营等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成品油市场、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
13、负责经济技术协作工作,组织协调参加国内举办的各类经济技术协作、合作活动;负责与国内各友好城市和区域经济协作组织的联络、协调工作;参与协调、指导全市开发区(园区)的有关工作。
14、指导全市手工业、工艺美术行业发展。组织拟定全市城镇集体经济各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15、建立和发展中小企业产权及相关要素市场,建立完善创业辅导体系。为全市中小企业提供指导、协调和服务,规范中小企业行为。推荐、申报其他相关资金项目。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参与编制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近期发展调控目标和措施。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7、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外商投资项目由市发改局核准、上报或备案,外商投资企业由市工信局审批;市发改局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及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市工信局在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进出口计划由市发改局会同市工信局协调分配;粮食、棉花、煤炭由市发改局会同市工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
(2)与市能源局有关职责划分。市能源局承担全市电力企业、非电力生产企业自备电厂的属地安全监管职责;市工信局不再承担全市电力企业、非电力生产企业自备电厂的属地安全监管职责。
(3)与市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市工信局负责与工贸相关的知识产权对外谈判、合作磋商和立场协调等工作。
(4)节能减排职责分工。市发改局负责全市节能综合协调工作,具体负责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不含房地产业)节能工作;市能源局负责全市节能降耗工作;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古交分局负责全市减排工作;市工信局具体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市住建局具体负责建筑节能工作和城镇生活减排有关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交通运输节能工作;市政府办具体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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