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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交市公安局机构职能

时间:2014-12-04      浏览次数:        来源: 公安局       字号:[ ]

主要职责:

  (一)负责研究和推进全市公安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公安队伍革命化、知识化、专业化和正规化建设。

  (二)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

  (四)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五)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六)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

  (七)负责有关大型活动和集会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管理户政、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九)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指导和监督国家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公安队伍违纪案件的督办、查处工作。

  (十三)负责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十四)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五)负责管理和检查监督全市关押场所,确保关押场所的绝对安全。

  (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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