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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交市司法局职责

时间:2019-09-06      浏览次数:        来源: 司法局       字号:[ ]

  

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太原市委和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
(二)负责协调各部门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行政赔偿及行政裁决案件的相关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对市人民政府有关涉法事务进行研究论证。承办市人民政府法律事务,为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警务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司法鉴定工作和仲裁工作。
(九)承担全市司法行政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以履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为统领,统筹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职能体系优化协同高效运转,深入研究谋划法治古交建设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充分发挥在全面依法治市中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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