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
时间:2026-03-17 浏览次数: 来源:古交市政府 字号:[ 大 中 小 ]
职能:
(一)承担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有关住房建设、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行业、房地产业、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咨询、标准定额、工程质量安全、城建科技、建筑节能的标准和改革方案、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处理全市住房保障、城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市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经济适用房建设的责任。制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综合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实施。
(三)承担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编制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改建、扩建资金的筹措、计划分配和监督管理;编制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参与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审定;负责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储备、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调、调度和监管。
(四)承担指导和规范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全市村镇规划编制、调整和实施,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村镇建设技术服务和标准设计、通用设计的推广工作;负责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推进村镇建设的发展。
(五)承担全市建设行业和建设市场监管的责任。负责建筑施工企业、装饰装潢企业、市政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和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建设市场准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建设合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劳保统筹工作;负责建筑领域执法监察工作,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秩序。
(六)承担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建筑安全生产监管、文明施工和竣工验收;负责建设工业产品的市场准入、推广、应用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各乡镇、街道建设安全管理工作。
(七)承担规范全市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的责任。负责全市勘察设计行业的资质管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抗震设防等技术审查事项;指导和管理全市城镇建设及工业、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
(八)负责全市房产行业市场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参与住宅小区建设规划和验收工作;负责房屋面积管理;承办房地产交易手续。
(九)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指导;承担征收补偿方案审核、项目备案等日常工作;对未完成拆迁安置的项目进行监督指导。
(十)承担全市建筑节能、科技创新的责任。制定全市建筑节能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管理;负责全市建筑节能政策性补贴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监管;负责全市房屋墙体革新和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使用工作;负责全市建设事业科技进步和创新工作,组织建设领域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
(十一)承担全市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职责。制定行业教育培训计划,指导行业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及建设事业等有关方面资质审查、报送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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