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局单位职能
时间:2026-03-26 浏览次数: 来源:古交市政府 字号:[ 大 中 小 ]
(一)部门职能
主要职责:贯彻国家信访工作的政策法规,根据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制定信访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信访工作建议。
协调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纪委的信访工作,协调本市乡镇和市直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督查各级领导批示件和重要信访事项的落实,负责处理省、太原市信访局转办的信访事项,并做好信息反馈。
负责受理群众经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组织协调全市信访矛盾隐患的排查化解,定期分析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情况和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市信访局设2个科室。
1、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对领导批示的案件、上级来文、信访人来信、来访材料进行拆封、登记、分类、分发、报批、转办、催办、检查、归档,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上级有关部门转办的来信来访案件要提出拟办意见,及时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
2、接待科,主要负责来访接待、登记、转办,网上信访、省、太原市交办案件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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