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6 浏览次数: 来源:古交市政府 字号:[ 大 中 小 ]
一、负责中央、省和太原市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节目的转播、发射传输覆盖;
二、负责办好当地广播、电视自办节目,为市委、市政府搞好广播、电视宣传服务;
主办单位: 山西省古交市人民政府 网站维护: 古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备案号:晋ICP备12000920号-1 晋公网安备 14018102000103号 联系方式:0351-5142570 访问量: 古交市政府网站标识码:14018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