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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示货运源头企业的通知

时间:2025-06-27       古交市人民政府       字号:[ ]

信息索引号 分类 其他 公开日期 2025-06-27
发布机构 文号 公开时限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做好我市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杜绝超限超载车辆驶出厂(矿)区。根据《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省、太原市有关治超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对全市符合规定的第一批31家货运源头企业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因我市其它企业认定工作仍在进行中,暂沿用之前公示执行,待认定工作结束后,另行公示。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做好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

 

附:古交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企业情况表.et

 

    古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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