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示货运源头企业的通知
时间:2025-06-27 古交市人民政府 字号:[ 大 中 小 ]
| 信息索引号 | 分类 | 其他 | 公开日期 | 2025-06-27 |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公开时限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做好我市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杜绝超限超载车辆驶出厂(矿)区。根据《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省、太原市有关治超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对全市符合规定的第一批31家货运源头企业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因我市其它企业认定工作仍在进行中,暂沿用之前公示执行,待认定工作结束后,另行公示。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做好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
古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7日


网站首页
政务动态
政府信息公开
公众参与
走进古交
